校团委职责:
1、负责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
2、负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;
3、负责新团员的发展和培养工作;
4、负责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;
5、负责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;
6、负责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;
7、负责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;
8、负责团校的建设和管理;
9、负责团费的收缴和使用;
10、负责团内表彰和处分;
11、负责学生活动阵地的建设和管理;
12、负责指导校学生会、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;
13、负责校级学生社团的审批、注册与注销工作;
14、负责校园广播站的建设和管理;
15、负责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;
16、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文体活动;
17、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与实施;
18、协助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;
19、协助负责学校校园文化建设;
20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办公地点:信息楼301-305(航空港校区)
综合楼一楼(龙泉校区)
联系方式:书记办公室:85966856 副书记办公室: 85966996
校团委办公室一:85966858 校团委办公室二:85965395
龙泉校区团委办公室:848330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