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要职责
1、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和学科发展规划;
2、负责组织学校博士、硕士学位授权审核、论证与申报工作;
3、负责组织四川省“一流学科”申报及建设管理工作;
4、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各项工作,包括“博士点”建设学科、硕士学位一级学科、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其他学科的建设工作;
5、负责组织学校学科整体水平评估、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、专项评估等各类评估工作;
6、负责组织学校研究生招生宣传、命题、复试、录取等招生工作;
7、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报考点工作;
8、负责全日制、非全日制研究生、留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审定、培养计划制定、课程管理、实践环节管理、考务及成绩管理、教学教改、课外实践、学科竞赛、“三助”管理、培养质量和监控体系运行管理等工作;
9、负责研究生休学、复学、退学等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工作;
10、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、任课教师工作量的审核以及有关科研业绩的统计工作;
11、受理研究生学位的申请、资格审查、学位评定和学位授予的组织工作;
12、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、优秀学位论文评审、四川省和学校两级学位论文抽检工作;
13、负责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、中期检查、学术不端监测、双盲评审和答辩评审工作;
14、牵头负责学校硕士、普通本科、成教本科的学位授予审核、学位信息报送和证书制作;
15、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、考核、培训和管理,组织导师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;
16、承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职能,筹备和召开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、开学典礼、毕业典礼等重要活动;
17、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办公室设置
学科建设办公室:航空港校区行政楼221室,电话:028-85966980
招生办公室:航空港校区行政楼226室,电话:028-85966365
培养办公室:航空港校区行政楼219室,电话:028-85966925
学位办公室:航空港校区行政楼221室,电话:028-85966980